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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合同协议没用如何才能授予项目款? 时光:2023-11-21 15:47:49 来历: 创作者:
   建设补充协议是无效的是怎样的完成施工款?
 
  在处理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时,取得工程款是一个关键问题。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:
 
  首先,要确定的是,施工合同的无效并不意味着工程款的请求权也随之消失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司法解释》)第2条: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,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,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,应予支持。”因此,即使施工合同无效,承包人仍有权利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。
 
  在这个过程中,出借企业和借用企业谁是请求权的适格主体呢?根据《司法解释》第2条,这个工程款请求权属于承包人。这是因为前者是无效合同,是不能作为行使请求权的依据的,只能依据借用资质的企业与发包人形成的事实合同。所以,请求权属于且只能属于借用资质的企业。
 
  接下来,借用资质企业如何依据法律规定合法获取工程款呢?《司法解释》第2条规定,如果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,人民法院应予支付。也就是说,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是其法定权利,而分包人要求按实结算,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。如果承包人要求按实结算的话,视为承包人放弃参照合同结算工程款的法定权利,法院亦会予以支持。
 
  因此,在处理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,借用资质企业可以通过确认自身为请求权的适格主体,并依据法律规定合法获取工程款。在实践中,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,建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,应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标准,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。如遇合同无效的情况,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协商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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